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僑生、外籍生求學期間工讀注意事項

 

僑外生包括來臺就學僑生、港澳生及外國學生,求學期間可以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(不論是在校內或校外),運用課餘時間工作及體驗臺灣生活,每星期工作時數最長為20個小時;至於寒暑假期間的每週工作時間則不受20小時限制,但須注意勞動基準法的工作時間規範。

如果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證且受僱為他人工作者,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,十五萬以下之罰鍰並限令出境。

勞動力發展署說明,在學僑外學生的工作許可配合學校學期制,期間最長為1年,並採線上申請,申請時應具備有效期間之護照影本、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、居留證正反面、審查費收據正本等相關文件。

勞動力發展署,因目前未開放大陸人士及學生在臺工作,若雇主聘僱大陸學生工作,將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,並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及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,雇主應注意求職學生身分,以免受罰。

雇主聘僱僑外生打工時,應注意相關規定,確認僑外生是否有向勞動部申請取得工作許可,查驗方式可至移工動態查詢系統(https://labor.wda.gov.tw/labweb/Login.jsp)查詢;另相關聘僱規定,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(https://ezworktaiwan.wda.gov.tw/)。如果僑外生未經許可工作,會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,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鍰;至於雇主聘僱未經許可或許可失效僑外生,依法可處最高75萬元罰鍰。
 

僑外學生工作許可申請專區

僑外生申請工作許可,應採線上申辦。

網站: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  https://ezwp.wda.gov.tw

操作手冊: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僑外生網站操作手冊(如附檔)

申請注意事項

1.首次使用本系統之申請者,請參考操作手冊並先於線上系統申請帳號。
2.填寫身分別,請選擇"外國留學生-學士(四年制)"、"外國留學生-碩士"、"外國留學生-博士"。
3.填寫系所名稱時,請務必填寫完整中文系所名稱,可參考學生證上之系所全名。
4. 建議申請電子工作許可,以便自行於系統內下載 (請於審核通過後一週內下載)
5.請依資料夾名稱上傳該資料夾所需繳交之證明文件。請務必上傳以下資料至系統中:
 -「學生證正反面 影本」
 -「中文版在學證明」: 請一併上傳至學生證資料夾裡
 -「護照影本」
 -「居留證正反面 影本」
 - 「郵局繳工作許可申請費(TWD100)的收據」或其他證明文件請上傳至 「其他」資料夾。
6.請務必於線上送出申請後,通知國際專修部境外生輔導組林家薇老師進行審核。
7.若勞動部通過您的申請案件,選擇紙本寄送到學校者,國際專修部將收到您的工作許可證,並會於收到您的工作許可證後請輔導老師通知您前來領取。
8.僅原工作證遺失者可申請補發許可。

 

勞動力發展署相關規範

就業服務法 https://fw.wda.gov.tw/wda-employer/home/activity/2c9552e064268815016439d81ec50480

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N0090027

 

健行科技大學僑外生及港澳生工讀輔導實施要點

 

相關申請表格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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